记者11月6日从市教育局了解到,市教育局、市质监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进一步加强我市校服管理,坚决防止“问题校服”进入校园。
通知要求,各学校在接收校服时要严格查验校服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和成衣合格标识。检验检测报告至少包括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等8项内容。成衣合格标识应注明企业名称、商标标志、企业地址、联系电话,并注明产品原材料成分、规格型号、执行标准、使用与洗涤注意事项等。
通知要求,学生购买校服要按照“规范运作、公正透明、价格合理、保证质量、多方监督”的要求,坚持“学生自愿、成本服务”的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老师、学生及家长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校服采购要实行公开招标制度,在校服面料、款式、价格、质量、安全等方面,要广泛听取学生、家长、老师的意见,取得学生和家长认可,进一步规范校服的选用采购程序,建立健全备案制度。校服质量必须符合质监部门确认的产品质量标准,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具备法定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检测合格报告。